宋玉茹/文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緊密,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在此背景之下,稅務營商環境成為影響企業投資、經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4年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義務,推動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這既是應對互聯網經濟快速發展下,稅收管理挑戰的必要之策,也是我國稅收法治化和公平化的重要一步。
滯后的平臺經濟稅收監管
稅收政策的制定與經濟形態的變化息息相關。
傳統經濟時代,稅收主要依托地理范圍進行征收。征稅政策的地區性差異曾導致很多企業為了避稅,從而選擇將總部注冊在稅率較低的地區。例如,某國際知名企業曾將其亞洲總部遷至新加坡一個稅收優惠明顯的島嶼地區,以享受較低的稅率和便利的營商環境。對稅務機關來說,這種跨地域的稅務安排使得稅收流失難以避免。
如今,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數字化進程加速,稅收規則也在不斷進行演進。當前的稅收政策更多關注企業的經濟活動和實際收入,不再僅僅依賴地理范圍。
近年來,各國政府也普遍認識到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以推動經濟發展和提升國際競爭力。在稅務領域,各國政府通過改革稅收制度、簡化稅收征管流程、提高稅收服務質量等方式,不斷優化稅務營商環境。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化、智能化成為稅務改革的重要方向,這也為優化平臺稅務的營商環境提供了新契機。
優化平臺稅務營商環境是稅收征管現代化的重要體現。通過引入先進的技術手段和管理理念,可以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和準確性,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在我國,互聯網經濟迅猛發展,平臺企業已經成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電商巨頭到網約車平臺,這些平臺企業在為消費者提供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為大量個體經營者和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了生計來源。據統計,僅電商平臺上的活躍商家數量就已超過數百萬家,創造了數以億計的就業機會。
隨著平臺經濟的壯大,稅收征管領域卻面臨新挑戰。平臺經濟企業的稅收繳納已經逐漸轉向依據實際交易額或收入情況進行征收。這種基于經濟活動的征稅模式不僅提高了稅收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跨地域避稅行為。
第一,平臺經濟的去中心化特性加大了稅收監管難度。傳統的稅收征管模式依賴于地理范圍和固定經營地點,而平臺企業的交易活動多在線上完成,其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分布廣泛,涉及不同地區,傳統的稅收管理模式難以適應。例如,一些跨境電商平臺上的賣家可能分布在全球各地,稅務機關難以有效追蹤其交易活動。
第二,稅收流失問題日益凸顯。一些平臺內的經營者,特別是小型商家和個人賣家,由于缺乏納稅意識或對稅收規則不了解,未能依法納稅。此外,部分平臺企業也存在未主動履行涉稅信息報送義務的問題,導致稅務機關無法全面掌握平臺內經營者的涉稅信息。據估計,每年因平臺經濟稅收監管不力導致的稅收流失可能高達數百億元人民幣。為應對這些挑戰,《征求意見稿》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要求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涉稅信息。這一規定既明確了平臺企業的責任,也為稅務機關提供了更加準確的稅收數據支撐。
第三,社會公平與征管效率的平衡難題是平臺稅務面臨的重要問題。一方面,稅收公平性不足。平臺內的個體經營者與傳統企業在稅負水平上存在明顯差異。一些個體經營者因規模較小、收入較低被豁免稅收,而大中型平臺企業則需承擔更高的稅收負擔。例如,一些小型網店可能因年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而無需繳稅,大型電商平臺則需繳納高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平衡的稅收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競爭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稅務合規成本高企。對于平臺企業來說,報送大量的涉稅信息需要投入額外的人力和技術資源。例如,某大型電商平臺為了配合稅務機關的信息報送要求,專門成立了一個由數十人組成的稅務合規團隊,并投入數百萬元用于技術升級和數據對接。同時,由于各地稅務機關的管理要求可能存在差異,平臺企業還需要協調不同地區的稅務合規事務,進一步加大了負擔。
他山之石
在平臺經濟稅收治理方面,許多國家已采取了一些有效做法,可以為我國提供有益借鑒。
歐盟作為經濟一體化的區域組織,在平臺經濟稅收治理方面采取了許多先行措施,最具代表性的是“數字稅”和“增值稅統一征收”政策。
例如,自2021年起,歐盟對跨境電子商務實行增值稅改革,要求所有平臺企業在消費者所在國繳納增值稅,避免企業通過將總部設在低稅率國家來規避稅收義務。此外,歐盟還在醞釀對科技巨頭征收數字稅,確保這些平臺企業為其龐大的經濟活動支付公平的稅負。
這種基于消費者所在地征稅的模式,減少了稅源流失,同時提升了稅收公平性。類似做法可以為我國的跨境平臺企業稅收治理提供參考。
美國稅收政策的靈活性為平臺經濟提供了獨特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國稅法規定,不同規模的企業和個人經營者享有不同的稅收政策。以共享經濟平臺Uber為例,司機作為獨立承包商需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平臺企業需負責扣繳部分稅款。這種分類征稅方式既保障了稅源的穩定性,也為中小經營者提供了靈活的稅收環境。
在中國,類似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經營者逐漸成為平臺經濟的重要主體,美國的做法可以為我們提供針對性較強的分類稅收政策的設計思路。
澳大利亞政府對平臺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實行嚴格管理。根據澳大利亞稅務局(ATO)的規定,平臺企業必須向稅務部門報送包括平臺內經營者收入、交易額等在內的詳細信息,且需承擔因未報送或虛假報送而產生的法律責任。這一政策的成功實施得益于嚴格的法律框架和信息化建設,同時也確保了稅務機關對平臺經濟的全面掌控。這種方式也可以為我國進一步強化平臺企業的涉稅責任提供參考。
優化平臺稅務營商環境
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及國際經驗,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優化平臺稅務的營商環境。
一是完善分類分級稅收政策。針對平臺內不同規模的經營者,實施分類分級的稅收政策。比如,年收入低于一定門檻的小微經營者,可以繼續實行免稅或低稅率政策。中大型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實際收入繳納相應的稅款。這不僅可以減輕小微經營者的負擔,還能確保稅收的公平性。
以國內現有政策為例,部分小型個體工商戶享受3%的增值稅優惠稅率,大的互聯網大平臺企業則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進一步細化分類標準,可以更好地滿足不同主體的需求。
二是強化信息化手段與數據共享。與互聯網平臺企業深度合作,構建統一的信息報送系統,簡化平臺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流程。稅務機關可以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實現對平臺交易數據的實時監控和分析,提升稅務管理效率。國內某外賣平臺已經與稅務部門建立了數據對接機制,實時傳輸商家交易數據,從而大幅提高涉稅信息的透明度。
三是借鑒國外經驗推進跨境稅收治理。針對跨境電商和國際平臺企業,可以借鑒歐盟的增值稅改革經驗,建立基于消費者所在地征稅的跨境稅收制度;同時推動與其他國家的稅務信息共享協議簽署,打擊跨境避稅行為。例如,跨境電商平臺亞馬遜在我國運營時,其部分收入尚未完全納入國內稅務體系,而通過建立更完善的稅收政策,可以更好地規范此類企業的稅收行為。
四是加強稅收法治與監管力度。進一步明確平臺企業和平臺內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對未履行涉稅信息報送義務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同時提高平臺內經營者的納稅意識,通過稅收宣傳和教育,營造良好的稅收遵從氛圍。
進一步完善稅收教育激勵措施,可通過平臺展示遵從企業的成功案例,鼓勵平臺內其他經營者效仿。例如,在平臺內設立“納稅誠信商家”標簽,增強經營者的聲譽激勵。對于主動納稅的商家,可適當為其提供稅收優惠或平臺排名支持,以激勵更多經營者參與納稅。
五是優化平臺企業的合規成本。稅務機關應與平臺企業合作,制定更清晰的報送規范,減少平臺企業在稅務合規上的不確定性和額外成本。
一方面可以簡化報送流程,借鑒信息干預中的簡化原則,通過優化稅務系統的用戶界面和操作流程,降低平臺企業的技術與人力負擔。另一方面設置分階段合規政策,對新興平臺或初創經營者,實行分階段的合規要求,使其在初期享受適度的政策寬松,逐步過渡到全面遵從。通過統一的數據標準和報送方式,進一步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
六是推動稅務文化的養成與社會認知升級。一方面,我們要不斷增強平臺稅收領域的公眾信任度。公眾對稅收制度的信任感是提升納稅遵從的關鍵。稅務機關應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展示稅收收入的使用成效,提升經營者對稅務機關的信任度。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建立稅務文化,利用平臺的社群功能,推廣誠信納稅的理念,塑造健康的稅收文化,使得從業者逐步形成納稅習慣。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