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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漏的罪行?騰訊醫療原總經理張猛案引爭議

李微敖 陳夢涵2025-02-09 16:29

經濟觀察網 李微敖 陳夢涵/文 自2023年3月被深圳警方刑拘之后,現年51歲的ZHANGMENG(加拿大籍,中文名:張猛)一直身陷囹圄之中。

這位騰訊醫療資訊與服務部(下稱:騰訊醫療)原總經理,在2023年11月被深圳檢方起訴,被控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兩宗罪;一年多后,即2024年12月,檢方又認為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遺漏的罪行應當一并起訴和審理”,對他進行補充起訴。

目前,張猛一案已進行了三次開庭。

2025年2月7日,負責案件審理的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工作人員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該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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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對騰訊醫療原總經理張猛進行補充起訴。補充起訴的主要內容涉及騰訊公司與思派健康公司的359萬元業務。圖為思派健康公司官方網站首頁截圖)

離職騰訊一年多后張猛被刑拘

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張猛,1974年10月生,本是天津人,后加入加拿大國籍。他本科就讀于南京大學,又曾在美國沃頓商學院攻讀碩士學位。

根據上市公司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002294.SZ,下稱:信立泰)于2020年1月公開披露的信息: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張猛任埃森哲(中國)有限公司(Accenture)管理咨詢顧問;2007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艾昆緯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IQVIA)亞太區管理咨詢副總裁;2016年12月開始,擔任騰訊公司醫療部總經理。此后,張猛也擔任了信立泰公司的獨立董事。

張猛在騰訊公司的具體職責是“全面負責醫療資訊服務部產品開發、運營”,在諸多公開場合,他還以“騰訊醫療副總裁”的頭銜參加活動。

張猛被認為是“騰訊醫典”——這一騰訊醫療旗艦產品的主要締造者之一。在事后的法庭庭審中,張猛說自己把騰訊醫療部門,從一個人發展到了三四百人的團隊。他認為自己“也確實給騰訊做了很多的貢獻,尤其疫情的兩年(2020年至2021年,記者注)當中,我們作為醫療團隊,對騰訊在整個中國的抗疫貢獻了不可磨滅的力量,騰訊為了這個也給了我們團隊無數次的獎勵”。

2022年1月,張猛從騰訊公司離職,加入一家美資跨國醫藥企業,并任其中國區的副總裁。

然而,一年多之后,即2023年3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將張猛刑拘,緣由為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同年4月21日,張猛被批準逮捕。

在張猛被刑拘8天后,即2023年3月23日,其在騰訊醫療任職時的下屬,曾任騰訊公司商務資訊與服務部醫藥行業中心總監的劉運霆,亦被深圳南山警方刑拘,緣由是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

值得一提的是,張猛是2023年3月15日于上海浦東機場,被辦案民警聯合上海浦東機場邊防檢查站民警所羈押;而劉運霆則是“經民警多次規勸”,“主動從上海浦東機場回國投案”。

生于1987年11月的劉運霆,2017年4月入職騰訊,2022年6月離職。他在騰訊工作時的職責包括“負責外部供應商的商務洽談、引入、合同簽訂、結算驗收審批,以及對接民企銷售騰訊產品”。

2024年2月2日,張猛、劉運霆涉案之事,騰訊官方亦對外進行了通報。

通報稱,“張猛和劉運霆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資產,并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同時,張猛和劉運霆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張猛被控非公受賄、職務侵占兩宗罪

在司法進程方面,張猛、劉運霆一案,后由深圳市南山區轉至深圳市福田區,由福田區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

2023年11月,福田區檢察院就此案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張猛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兩宗罪。

其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節,具體而言:2016年下半年,張猛把自己即將入職騰訊公司的消息告訴上海犇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犇岳)法定代表人蔡寒松,并暗示自己入職騰訊公司后能夠幫助上海犇岳獲得騰訊公司業務訂單。張猛還與蔡寒松暗中約定,由蔡寒松為其代持上海犇岳24.5%的股權。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犇岳成立于2016年5月17日,成立之初,注冊資本500萬元,蔡寒松、程杰各持股50%,蔡寒松是法定代表人。2017年7月,股權發生變更,潘軍成為新的股東并持股10%,蔡寒松、程杰分別持股47.5%、42.5%。

檢方稱,張猛在出任騰訊公司醫療部總經理一職后,將劉運霆招收到該部門工作并任總監一職,并利用職務便利指示劉運霆將上海犇岳引入成為騰訊公司的供應商。隨后,張猛和劉運霆不斷將騰訊公司的項目需求事項和項目預算金額告訴蔡寒松,便于蔡寒松的項目合同報價符合騰訊公司的要求。

從2017年5月至2021年10月,上海犇岳與騰訊公司簽訂項目合同十余份,截至2022年6月,騰訊公司支付給上海犇岳的結算金額為兩千多萬元人民幣。經統計,2017年至案發,張猛利用職務便利,以蔡寒松為自己代持上海犇岳股權為幌子,向蔡寒松索要好處費共計328余萬元人民幣。

職務侵占一節,檢方指控,2018年7月,張猛利用職務便利,要求下屬丁某將本不在騰訊公司供應商庫的洛根(北京)傳媒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洛根公司)引入腫瘤調研項目競標方參與項目競標。在調研項目完成后,由丁某向騰訊公司用戶研究與體驗設計部助理總經理陳某申請付費,陳某在經費審批過程中發現洛根公司不在騰訊供應商庫中,且項目報價虛高,不符合騰訊公司要求便拒絕付費審批。2019年,在張猛的特批下,洛根公司成功進入到騰訊公司供應商庫并補簽《市場調研項目合同》。此后,騰訊向洛根公司付費24.91萬元。

這24.91萬元此后經過多輪轉賬,有13.799萬元給了張猛的親屬。其中7萬元用于張猛妻子的換匯,9000元用于為張猛妻子支付車輛保險費,18990元用于給其張猛女兒支付培訓班和滑雪裝備費,另有4萬元轉入了張猛岳母名下的賬戶。

工商資料顯示,洛根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8日,李紅光、李軍分別持股90%、10%,不過截至2020年年底,其實繳資本為0。洛根公司法定代表人起初為李軍,后變更為孫彬。

至于張猛的下屬劉運霆,檢方指控:2017年至案發前,劉運霆以購買房產、房產裝修以及家人生病為由多次向蔡寒松索要好處費,累計索得213余萬元人民幣。

起訴一年多后張猛又被補充起訴

2024年1月23日,張猛案在福田區法院一審開庭。9個多月后,即2024年11月7日,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

律師為張猛做“罪輕辯護”。

律師辯護意見包括,張猛是上海犇岳公司的真實股東,并實際履行了股東義務,其從上海犇岳公司蔡寒松處獲得的錢,“是股東分紅款,不是賄賂款”;而且蔡寒松那三年里打給張猛的錢,遠高于這三年上海犇岳在騰訊業務中獲取的利潤。同時,“即便認定張猛構成受賄,其受賄的對象也僅是(上海)犇岳公司的干股,受賄金額應以實際轉讓時干股的價值來計算”。

而在職務侵占指控方面,張猛的律師辯護稱,沒有證據證明張猛與洛根公司合謀套取騰訊公司的項目資金;現有證據也無法證實張猛及其親屬有收到洛根公司多輪轉賬后的13.799萬元。

律師稱,“辯護人(即律師,記者注)認為這本是一個無罪案件,但是當事人(即張猛)態度良好,如實陳述、積極配合、主動退賠,從始至終都表示以司法機關最終查明的為準,尊重司法機關的裁判,另外還有立功行為,在此情況下,辯護人提出了退一步的思路,如果法院認為有罪,可以認定與騰訊相關的88萬元的利潤作為涉案金額。”

律師所提及的張猛“立功”,是指“事發之后,張猛與劉運霆都在國外,劉運霆曾經給張猛打過電話,對是否回國接受調查搖擺不定,張猛在電話中曾開導其要積極面對,逃避不是辦法,堅定要求其主動聯系警方,早日回國投案自首。在張猛的積極規勸之下,劉運霆才打消顧慮,聯系警方回國投案自首。”

劉運霆在《自首自述報告》中也提到:“我和張猛總電話講了這個事情,他勸我要積極面對、投案自首,加上后來我們又聊了幾次,我覺得他說的有道理,確實應該積極面對,不能逃避,下定了投案自首的決心。”

意外的是,在第二次庭審結束一個月后,即2024年12月6日,福田檢察院又就張猛一案進行補充起訴。

福田檢方稱,在對張猛一案的審理過程中,發現張猛“有遺漏的罪行應當一并起訴和審理”。

檢方指控:2018年7月31日至8月1日,張猛將共計150萬元人民幣轉至其朋友張鴻賬戶用于投資思派(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思派公司),由張鴻代持思派公司的股份。思派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以思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00314.HK,下稱:思派健康)為主體在香港上市,張猛實際持有思派健康的股份為42.9萬股。

2018年12月,張猛利用職務便利指使員工郭某將思派公司引入并由張猛特批為騰訊公司供應商,因張猛合同審批權限的限制(其合同審批權限為200萬元以下),便指使郭某將“英譯中醫學內容潤色與審校”業務合同拆分成兩份合同(合計金額359.1萬元人民幣)與思派公司簽訂。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郭某并沒有將共計5700篇的英譯文章交給思派公司進行潤色審校,而是向思派公司提供一些英文目錄,思派公司在收到英文目錄后再原封不動地轉給郭某等人。郭某等人在張猛的授意下進行了虛假驗收,并由騰訊公司向思派公司支付了359.1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

福田檢方認為,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張猛的上述行為。

遺漏的罪行?

福田檢方指控的張猛實際持股的思派健康公司,為一家醫療科技及健康管理公司。該公司官方網站介紹,其創辦于2014年,“目前經營三條業務線,包括健康保險服務、特藥藥房業務及醫生研究協助”。

公開的市場資料亦介紹,在IPO之前,思派健康完成了8輪融資,投資者包括騰訊公司、F-Prime Capital、斯道資本、時代資本、平安創投、IDG資本、中電中金、盛鼎資本、雙湖資本、光遠資本、五源資本、3W資本、泰合資本等,累計融資5.74億美元。其中,騰訊公司是思派健康的第一大股東,持股27.67%。

2022年12月23日,思派健康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總股數為763,814,114股。此時,騰訊通過Tencent Mobility Limited持有思派健康16826.64萬股;通過TPP Follow-on I Holding H Limited持股4085.30萬股,合計持有逾2億股思派健康股份,持股比例為27.4%,為思派健康的第一大股東。

思派健康的創始人兼董事會主席馬旭廣與其一致行動人等合計持股18.01%,為第二大股東。

檢方認為張猛實際持有的42.9萬股股票,則只占思派健康全部股份的0.056%,即不足千分之一。

此后,思派健康的各股東持股比例略有變動。但是迄今,騰訊的持股比例一直在27%以上,始終為第一大股東。

2024年12月30日,福田法院就張猛一案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

庭審中,張猛稱自己“很冤枉”。他說,騰訊很早之前就對思派公司進行了投資,并且早就做到了最大的股東。在他管理的騰訊醫療部門與思派合作之前,思派“已經都跟騰訊其他部門有過很多的合作,它基本上就是騰訊的親兒子,那這樣的話,輪不到我去特批它進(騰訊)公司的供應商,它已經是供應商了。”

張猛還表示,“359萬這合同(款)我也沒有拿一分錢”,“我不知道這認定的這359萬被我侵占的結論是從何而來?”

福田檢方在補充起訴書里對此的表述為,“經查,思派公司將收到的3591000元人民幣的合同款用于了生產經營。”

張猛的辯護律師也稱,騰訊與思派的這359萬元業務“最大獲益方其實是騰訊公司,按照(檢方指控張猛的)這種邏輯,豈不是騰訊公司自己侵占自己?”

張猛的辯護律師也提到,福田檢方“補充起訴所依據的證據材料在第二次開庭前均已在卷,辯護人在第二次開庭的時候當庭問過公訴人是否出示相關證據,是否補充起訴。公訴人明確不出示,也沒有根據這些證據材料進行本案的指控,但是第二次開庭后卻又補充起訴”。律師稱,這其中的原因,令人費解。

張猛案的第三次開庭審理,在2024年12月30日當天即告結束。

2025年2月7日,負責該案審理的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工作人員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張猛一案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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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報首席記者
2003年從業迄今,近年來專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經濟、法治、環境、健康類新聞題材的調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