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文 2月12日,針對“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公司”)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食品公司”)。近期,為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合規化經營,通過對集團公司歷史沿革的梳理,基于食品公司章程的規定,集團公司應當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資義務,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
據娃哈哈集團公司解釋,“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時,集團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次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當時主管部門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權。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
娃哈哈集團公司稱,之后,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娃哈哈集團公司表示,針對本次商標轉讓事件,目前正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且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