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阿茹汗 隨著環境污染和生活方式的改變,過敏發病率逐年上升。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過敏列為21世紀重點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
針對兒童這一特定人群的過敏現象,市場上涌現了大量“無敏”產品,如兒童維生素AD、液體鈣等。這些產品宣稱“敏感寶寶可放心食用”,吸引了眾多家長的關注。然而,消費者的實際反饋卻與商家的宣傳有所出入——一些嬰幼兒在食用后出現了過敏反應。
“無敏”產品真的無敏嗎?
食用“無敏”產品,有了過敏反應
在某購物APP上,witsbb健敏思海外某電商平臺旗艦店位列該平臺的“萌娃營養店鋪榜”第三名,被106.1萬人關注。該店鋪的簡介寫著“敏感寶寶放心吃”,開店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
店鋪內共有鈣鎂鋅等31款產品,包括嬰幼兒維生素AD、維生素C、葉黃素護眼軟糖、液體鈣、多效藻油DHA、賴氨酸鈣鎂鋅等,產品主要面向18歲以下兒童,特別是0至3歲的嬰幼兒。
該店鋪多款產品宣傳頁面提到,該品牌是“無敏”維生素AD開創者、“無敏”液體鈣開創者、“無敏”嬰童營養品連續三年銷量第一。在宣傳首頁的圖片上,29款產品標注“無敏”文字,其中12款產品還附加了“敏感寶寶放心吃”的字樣。多款產品的名稱里也含有“無敏”“敏寶”等關鍵詞,其中部分“無敏”關鍵詞加了雙引號。
點進這些產品的宣傳頁,商家以小字標注了“‘無敏’指的是不含有GB7718-2011指出的牛奶、雞蛋、麩質、花生、大豆、海鮮類、堅果、魚類8大常見過敏原,過敏原因人而異”。
該店鋪內銷量第一的產品為一款嬰幼兒維生素AD,單價159元/瓶(90粒),已售超50萬瓶。在該款產品的評論區,多位消費者反映,寶寶在食用這些“無敏”產品后出現了過敏癥狀。一位家長留言稱:“孩子吃了過敏,去醫院開了脫敏藥才好轉。”另一位消費者稱:“商家宣傳說是無敏配方,為什么孩子吃了還是過敏?”
今年1月,在黑貓投訴平臺上也有消費者投訴稱,“我在健敏思海外旗艦店購買了witsbb健敏思AD90粒*2嬰幼兒無敏維生素AD,小朋友使用了以后產生了過敏,過敏嚴重,需要住院扎針才能緩解”。在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也有多位網友稱,孩子吃了健敏思的無敏產品有過敏癥狀。
除了健敏思,多家店鋪也在銷售面向兒童、宣稱無敏的產品。例如,某電商平臺“年度五星店鋪”“口碑店鋪”澳特力(AUTILI)旗艦店正在銷售一款名為“維生素D3滴劑嬰幼兒無敏液體vd3”產品,并在宣傳首頁標注“無敏VD3”,單價為248元/瓶(10ml),目前已售90件;Newlamon海外旗艦店正在銷售一款名為“無敏維生素ad”的產品,已售超3000件。
專家:真正的“無敏”食品并不存在
僅不含八大過敏原就可以聲稱是“無敏”食品么?
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鋒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真正的無敏食品是無法實現的,因為過敏源種類繁多,且每個人的過敏反應存在個體差異。目前全球范圍內尚未對“無敏食品”有明確定義,主要是因為無法涵蓋所有可能的過敏源。食品工程博士、知名科普作者云無心也表示,絕對“無敏”并不存在,理論上任何食物均可能引發過敏,這取決于個體差異。
對于商家在商品詳情頁多處以較小的字體對“無敏”解釋為“不含八大過敏原”的做法,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振祿表示,這并不構成有效告知。
梁振祿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企業應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關鍵信息,否則涉嫌隱瞞或欺詐。在他看來,商家的這種“文字游戲”本質上是利用信息差誤導消費者,已構成虛假宣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在“基本要求”欄里明確提到,“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阮光鋒認為,企業在宣傳中利用“無敏”概念,消費者難以分辨真偽。他稱,企業的創新應在研究領域進行,而在市場產品和營銷方面應有所限制。當前市場上推廣“無敏食品”的行為缺乏科學依據,背后主要是商業利益驅動,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從中獲利,而消費者則可能成為受害者。對于過敏患者,最有效的做法是盡量避免接觸已知的過敏原,并通過其他營養替代品來滿足營養需求。